▲茶飲連鎖店據點雖多,但其中有不少屬於加盟店,為獨立經營。(示意圖/東森新聞)
記者徐珍翔/台北報導
手搖飲料業界4月刮起農藥殘留風暴,至今餘波盪漾,也意外扯出連鎖茶飲業者未開發票、涉及逃漏稅等議題。對此,財政部北區國稅局官員今(26)日出面說明,連鎖茶飲店雖懸掛同一招牌,但多數為加盟店,營業各自獨立,且多數單月銷售額未達新台幣20萬元,依規定無須開立統一發票(營業稅率5%),改由稅捐稽徵機關按查定銷售額課徵1%營業稅,「至今查無逃漏稅情事」。
據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營業稅法)規定,平均每月銷售額未達20萬元的「小規模營業人」,無須開立統一發票,但稅捐稽徵機關仍會主動查定、課徵營業稅,稅率為1%,其立法意旨;國稅局解釋,當初是考量小規模營業人的數量眾多,稅務行政處理不易,若要求全部開立統一發票,實務上恐有困難,才規定可免開統一發票,改由稅捐稽徵機關按查定銷售額發單課徵營業稅。
「我們定期都會查核轄區內的小規模營業人,他們也都有繳稅。」國稅局官員說,並不是只針對飲料店,而是符合免開統一發票的對象,國稅局全都會查,「但手搖茶風波發生後,我們確實已下令加強查核飲料店,目前沒查到有逃漏稅狀況。」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