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發科董事長蔡明介。(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王雅賢/台北報導
《自由時報》報導聯發科為赴陸投資,向經濟部官員施壓一事,對此聯發科6日下午發表聲明,表示該媒體報導並非事實。
聯發科表示,傑發科技股權交易案依《在大陸地區從事投資或技術合作許可辦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經申報或許可在大陸地區投資之出資或技術合作之轉讓,應於轉讓後2個月內向投審會報備,未來若有其他合作或投資計劃,均會依相關法規辦理。
更指出,目前台灣IC設計業還未在開放陸資投資的正面表列清單中,依法公司不得送件申請陸資投資台灣IC設計業,該媒體所報導並非事實;另外,公司產品應用於消費性電子產品,與國安無關,目前亦無與國家安全相關之產品與業務,該媒體對產業評論並非事實;最後表示,不論未來法規政策方向為何,本公司都將遵守相關法令,並持續投資、深耕台灣、放眼全球,為股東及員工創造最大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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