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新金示意圖。(圖/資料照)
記者許雅綿/台北報導
台新金控16日針對彰銀案召開記者會表示,董事會決議將向高等法院撤回「改派3席董事」及「金錢損害賠償」兩項請求,呼應對行政院長林全的尊重,但保留「確認彰銀經營權」的訴訟;台新金表示,在簡化訴訟之後,希望高院能早日針對「確認雙方間契約關係持續存在」作出判決。
對於為何撤回兩項訴訟?台新金提出三點回應,包括第一,民事訴訟久懸不結,訟爭的法律關係即未能確定,不但損及公司權益,也有礙營運遠景的規劃與執行,「2014年年12月喪失彰銀經營權後,為維護合法權益,不得不對財政部提起訴訟,但長久與政府機關對簿公堂,耗費雙方資源,非台新金所願。」
再者,彰銀董事會改選在即,近日媒體報導,林全表示,「法律未判決確定前,他不能為公股爭取經營權政策背書,也不會為此政策反對」、「我不能替法官作任何決定」等,台新金表示,撤回訴訟是對林全院長的尊重,也希望林全履行他擔任財政部長時,對台新的承諾。
最後,台新金認為,董事會決定主動向高等法院撤回「改派董事」及「金錢損害賠償」兩項請求,在簡化訴訟之後,高院應能夠早日針對「確認雙方間契約關係持續存在」作出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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