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Uber宣布重返台灣市場。(資料照/記者賴文萱攝,下同)
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Uber本月才宣布重返台灣市場,攜手租賃車業者以全新經營模式載客,不過,卻被中華民國計程車公會全聯會檢舉沒開發票涉逃漏稅,對此,有網友則表示,如果租賃車要發票,計程車應該也要有發票,試問「有誰拿過計程車的發票?照這邏輯捷運是不是也要開發票」。
中華民國計程車公會全聯會(計程車全聯會)日前集結試乘蒐證,28日向公路總局檢舉Uber,說明違規事項包括沒有依車資開發票、涉逃漏稅。計程車全聯會指出,Uber沒有依車資開發票給乘客,未於行程開始前開立記載有司機的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職業駕照號碼以及乘客的姓名、地址、身分證字號等資料的汽車出租單給乘客等。
對於這項指控UBER則表示,在新的營運模式下,UBER屬於技術資訊平台提供者,租賃業者才是交通服務提供者,開發票義務理當在租賃業不在UBER。
不過,UBER也提醒,乘客在透過UBER APP叫車時可以主動要求開發票,在叫車時可以進入「幫助」功能鍵裡的選項,選擇「我要發票」,系統就會通知租賃業者開立開票給乘客。
而有趣的是,有網友也反問計程車業者,「請問計程車司機一下可以開發票給我嗎?」、「有誰拿過計程車的發票?」。網友認為,如果租賃車要發票,計程車應該也要有發票。但「有誰拿過計程車的發票?照這邏輯捷運是不是也要開發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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