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拍示意圖。(圖/視覺中國CFP)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近來民眾透過網路或行動裝置進行交易日漸頻繁,為掌握稅源及維護課稅公平,嘉義市國稅局表示,今年度仍持續將網路交易列入專案查核作業項目,主要將查核營業人有無依規定辦理稅籍登記、是否取具進項憑證或開立銷項發票報繳營業稅。
嘉義市國稅局表示,以營利為目的無實體店面經營網路平台或數位商店者,如平均每月銷售貨物達8萬元、或凡銷售勞務達4萬元者,請主動向國稅局辦理稅籍登記。如民眾未依規定辦理登記,一但經國稅局查獲,自從事網路交易日起至到辦理稅籍登記日止,未辦登記期間之銷售額,除補徵稅款外,還須依規定處罰。
嘉義市國稅局呼籲,請營業人把握機會,如發現有疏忽致發生逃漏稅捐之情事,在未經檢舉及稽徵機關或財政部指定之調查人員進行調查前,請儘速依稅捐稽徵法第48條之1規定,自動補報補繳所漏稅款,以免查獲受罰,得不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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