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檢查局針對致和證進行一般業務檢查,發現該券商有客戶未以限價或市價方式指示委託價格等多項缺失,且未落實內部控制制度,甚至迄今仍未設置個人資料管理單位,遭金管會一口氣揪出多項缺失,依證券交易法第178條之1第1項第4款之規定,處以60萬元的罰鍰。
2026-01-13 17:16
金管會針對台灣人壽辦理理賠詐欺專案查核時發現異常情形,於2024年10月底向金管會通報理賠人員詐保重大偶發事件,經金管會對台灣人壽辦理專案檢查,發現該公司辦理保險理賠、請款及會計作業等事項,有違反保險法相關規定情事,依保險法第171條之1第4項規定核處罰鍰720萬元。
2025-02-20 1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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