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台灣Facebook或Line屬於資訊服務業,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工業局。(圖/美聯社)
記者林昱均/台北報導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於今天(16日)交通委員會質詢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 Facebook(臉書)是否為數位匯流工具?詹婷怡回應:「是,而且(臉書)恐怕是未來掌握最多個資者。」鍾佳濱也提出疑問:「Facebook或Line,還有個人資料保護法的主管機關是誰?台灣如何因應?」對此詹婷怡沉默許久後回應,Facebook或Line屬於資訊服務業,主管機關為經濟部工業局,而個資法主管機關應為法務部,但NCC絕非置身事外,未來也會與各部會一起做研議。
今日交通委員會討論該修正案,主因是根據2016年新通過的廣電三法規定,購物頻道必須申請執照才能繼續經營(原本電視購物台免執照),但由於全數受限於黨政軍條款,目前各電視購物台換照時面臨拿不到經營執照的窘境。不過,由於交通委員會與各方意見未達到共識,因此今日未做處理,而是順延至18日續做討論。
鍾佳濱先針對Facebook指出,根據紐約時報的報導,臉書目前有提供一個功能:雲端備份。用戶可從臉書設定去查詢自己有多少資料在Facebook,包括基本電話簿,也永久保存過去所有加入過的臉書朋友,且用戶若刪除個人個資,雖然網頁上無法存取,但資料還是會在臉書伺服器存活90天,且臉書的使用足跡都可被永久記錄。
▲民進黨立委鍾佳濱。(圖/記者季相儒攝)
另外,鍾佳濱話鋒一轉,表示美國政府日前簽定資訊交換協定,可要求外國企業提供美國公民海外網路資料使用的足跡,而外國政府也可同理要求美國企業如Facebook提供該國公民資料。鍾佳濱認為,如果綜合上述,「比如說我在台灣使用臉書,結果資料是傳到美國,美國也受理將資料傳給他國,那我不就到哪裡用臉書都被監控?」他也表示,台灣個資法第21條也明訂非公務機關為國際傳輸個人資料,而有迂迴方法向第三國(地區)傳輸個人資料規避本法者,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得限制。
鍾佳濱接著詢問,若以此脈絡,Facebook可將台灣用戶資料傳到國外,但個資法不允許Facebook這麼做,主管機關得限制,「但Facebook或是Line的主管機關是誰?個資法主管機關又是誰?」詹婷怡沉默許久後回應,Facebook或是Line屬於資訊服務業,以現行執掌劃分應為經濟部工業局主管,個資法則為法務部。不過詹婷怡也強調,NCC雖非臉書或是資訊服務業等主管機關,但絕非置身事外,也會與各部會一起做研議。
由於NCC目前為就是電信業與廣播電視產業的主管機關,詹婷怡也對於鍾佳濱疑問解釋,美國的跨境資訊傳輸政策要從防弊角度來看,且諸多爭議,NCC將持續觀察;但是在資料跨境電子傳輸方面,如Facebook之前的劍橋分析事件是因為Facebook公司未向消費者明確告知。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主委詹婷怡。(圖/記者季相儒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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