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將修核廢料處置條例,引發新北跳腳。(圖/資料照/取自鄭麗君臉書) )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行政院上網預告「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修正草案,外界直指這是「為新北市量身訂作」,新北則跳腳,指控過去台電沒有說清楚也沒做溝通,原能會則說沒有預設場址,台電回應,「不是專為新北量身打造,沒有這樣的問題」。
根據聯合報報導,由於深澳電廠通過環評後,新北市將面臨生態、環境及空汙等問題,過去新北就有核一及核二兩座發電廠,因此現在政院預告修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處置設施場址設置條例」,原本場內就有存放高階放射性廢棄物,除納入高階放射性廢棄物,將條例名稱拿掉「低」字,主管機關、選址機關也改為經濟部,更擬將候選場址從複數下修為一個就可啟動遴選作業,相關回饋金則是提高一倍到一百億元,另外直轄市也納入被選址範圍,外界質疑這是為「新北市量身訂作」。
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則說,過去七年與台電不斷溝通,希望料解核廢料的貯存及最終處置場,但台電都沒給答案,「不知把新北市民當成什麼」,反對核廢料放新北。
侯友宜還說,核廢料處理與政治無關,台電完全沒有說清楚放哪裡,台電不說也不做,新北市民哪裡忍耐得住,因此絕對不會同意將新北市做核廢料的終極貯存場。
台電則說,原能會修改規範,主要希望有更多地方政府,包括直轄市在內一起參加,未來在選址的時候,一起參加,並無特定立場對象,只是擴大讓過去選址的困難,希望藉此修法讓大家重視。
外界質疑修法是替新北市量身打造,台電董事長楊偉甫回應,「沒有這樣的問題」,現在直轄市不只新北,還有很多直轄市,地質調查結果有適合地方,大家有共識,都可以選址考慮對象。未來是否會繼續放在核一核二,這必須經過在地居民同意與地方政府支持,這是過程中必要程序,不是說修改規定,就可以指定新北市作為場址。
身為核能安全主管機關,原能會回應,沒有預設場址,未來若有建議候選場址出爐後,台電必須提出場址設置規畫書,先與地方政府及議會協議且當地居民同意,才能作為核定候選場址。
▼行政院將修核廢料處置條例,引發新北跳腳。(圖/資料照/取自免費圖庫pixabay))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