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圖/記者戴瑞瑤攝)
記者戴瑞瑤/台北報導
大同現金增資發行新股4億股,每股面額10元、總額40億元,但今天(20日)遭金管會以兩大疑慮退件,依照規定大同要在3個月內具體改善,才能再次送件申請。
金管會今天晚間宣布,針對大同現金增資一案全案予以退回。金管會認為,大同有大量資金貸給越南子公司、大同電信至今未改善,且大同前董事長林蔚山經法院判決處有期徒刑,但還有仍具「實質負責人」的疑慮,大同針對這點雖後續有提出補正,但仍未提出具體合理說明。
證期局表示,依照規定大同可以在退件後的3個月內具體改善,之後才可以再次送件提出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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