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0/2617:55:54
發言人 梁瑞娟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2)8751-6377
主旨 : 本公司獨立董事對101/10/26董事會討論事項第一案表示
反對意見
符合條款第36款
事實發生日101/10/26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1/10/26
2.董事會決議日期:101/10/26
3.發生緣由:本公司擬修訂本公司章程案
4.就董事會決議之決策表示反對意見之獨立董事姓名及簡歷:
張志良獨立董事,大和國泰證券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長;蔡有智獨立董事,聯發科技協理
5.前揭獨立董事就董事會決議之決策表示反對之意見:張志良獨立董事
及蔡有智獨立董事認為目前核定資本額足以因應目前營運所需,
反對修訂公司章程提高核定資本額。
6.因應措施:
經董事長徵詢其他董事(含獨立董事)之意見,投票表決之。
7.其他應敘明事項:本公司董事7人。本案經表決:出席董事7人,委託出席董事0人,
2人同意,4人反對,1人棄權。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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