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圖/記者陳韋帆攝)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明(24)日將審議「稅捐稽徵法」修正草案,民進黨委員郭正亮所提案,現行的享有租稅優惠的納稅義務人如果有嚴重逃漏稅的情事,除了應該停止並追回優惠待遇時,也應該明定,將其姓名及相關資料進行公告,財政部報告顯示,敬表同意
依據稅捐稽徵法34條規定,財政部或經其指定的稅捐稽徵機關,對重大欠稅案件或重大逃漏稅捐案件經確定後,得公告其欠稅人或逃漏稅捐人姓名或名稱與內容,也就是財政部會公布欠稅大戶的姓名。
但是郭正亮提案裡提到,現行第48條條規範,對享租稅優惠的納稅義務人若有嚴重逃漏稅情事,應停止並追回其優惠待遇,卻未明訂是否應將其姓名與相關資料進行公告,也未明訂是否符合34條須公告條件。
財政部報告顯示,財政部應公告依稅捐稽徵法第 48 條規定停止並追回租稅優惠的姓名或名稱部分,敬表贊同。
這次修正稅捐稽徵法修正,立委共有11個版本提案,其中最受關注的仍是對欠稅大戶的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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