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1/2110:52:10
發言人 陳秀美 發言人職稱 總經理 發言人電話 03-3074830
主旨 : 澄清第600期壹週刊新聞內容第30~33頁
符合條款第31款
事實發生日101/11/21
說明
1.傳播媒體名稱:壹週刊
2.報導日期:101/11/21
3.報導內容:約略為該週刊接獲爆料,指出群益投信基金經理人疑似炒作
公司股票乙事等。
4.投資人提供訊息概要:無。
5.公司對該等報導或提供訊息之說明:
(1)本公司對於壹週刊報導中所指基金經理人炒作股票乙事,毫不知情。
(2)如本公司先前公告之財務報告,本公司第一季、第二季及第三季稅後
淨利,均較去年同期增加。展望未來,本公司對於財務及業務狀況有充足
的信心。希望投資人據本公司之基本面為投資決策,勿隨新聞媒體市場流
言報導而改變對本公司之信心。
6.因應措施:無。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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