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美國財政部於2012年11月8日發布新聞稿,宣布已與50個以上的國家針對「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Foreign Account Tax Compliance Act,FATCA) 展開政府間的會談。
『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的目的,是在偵查與防止美國納稅義務人將資產隱匿於直接持有或間接持有之海外帳戶,法案要求外國金融機構配合提供帳戶資訊,否則該機構之美國來源可扣繳款項,將面臨30%的扣繳。
由於金融機構帳戶資訊的揭露,牽涉到各國金融和稅務法規與個人資料保護法規。且考量由金融機構各自與美國政府簽署遵循協議的成本,各國政府可選擇與美國財政部達成『政府間的資訊交換協議』,由各國政府統整該國金融機構的應揭露帳戶資訊,定期依協議轉交給美國財政部。
在上述新聞稿中,美國財政部將所公布的國家,依跨政府協議的協商進度分為三大類:
第一類屬於雙邊協商已至最後階段,和美國希望於今年底完成協商的國家,包含數個歐盟國家、日本與其鄰國墨西哥和加拿大等。
第二類為與美國財政部積極展開協商的國家,包括韓國與新加坡等。
第三類則為美國財政部正積極探索以達成政府間協議的國家,包含俄國和印度等。
資誠周思齊副總經理表示,僅管媒體曾報導,台灣政府正與美國財政部協商簽署跨政府協議,但台灣並未被列在上述三類國家中。
推究其原因,可能是美國財政部認為台灣政府並無積極表示其進行跨政府協議的意願、或採行必要的步驟以利協商進行。依美國財政部所發佈的跨政府協議範本,有意願簽署跨政府協議的國家,有責任將在其境內的商業主體與金融商品,依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的定義,分類為視為遵循FATCA之外國金融機構、豁免受益人與豁免商品等。我們尚無法知悉台灣政府是否已就境內主體進行此分類。若還未進行,則這極可能是雙邊會談的絆腳石。
新加坡在新聞稿中被列為積極協商的國家。但新加坡與台灣相同之處,是他們與美國也沒有簽署租稅協定,因此新加坡與美國間的跨政府協議將採取互惠或非互惠範本,及申報義務將由新加坡政府或新加坡金融機構承擔,對台灣未來與美國進行相關會談時極具參考價值。
於此同時,資誠企管顧問執行董事李潤之表示,由於新加坡的客戶資料收集與洗錢防制制度,比台灣更加透明與完善。除非台灣能在短期內改善客戶資料收集與洗錢防制制度,否則這些項目可能會成為台灣與美國會談的阻礙之一。
另外,身為國際金融重鎮的香港,以及全球第二大經濟體-中國,均未被納入美國積極達成協議的名單,頗令人意外,但一般認為中國與香港應對跨政府協議有興趣。
值得注意的是,開曼群島及英屬維吉尼亞群島等被視為避稅天堂的國家,也積極與美國就資訊交換展開會談,延續這些國家近年力圖增加資訊透明以洗刷避稅天堂惡名的趨勢;資誠邱文敏會計師提到,對美國納稅人而言,未來這些供其隱匿現金或資產的避稅天堂或境外架構將不復存在。任何設立於這些境外銀行的帳戶皆將可能受到嚴格的檢視。
資誠稅務法律服務部副營運長吳偉臺認為,對台灣金融機構而言,無論台灣政府與美國財政部的會談進度與結果為何,皆應在新開戶程序、資訊收集程序與盡職調查程序等積極準備,以期符合外國帳戶稅收遵從法的要求。
邱文敏會計師進一步表示,美國公民或綠卡持有人更應正視年度的FBAR與8938表格,就其外國帳戶與資產的申報義務,據實填寫海外帳戶訊息並誠實申報所得,以免法案正式實施後,美國國稅局依跨政府協議或金融機構FATCA遵循協議,運用其取得的帳戶資訊與納稅人的稅報和申報書做勾稽,而被處以鉅額罰款甚至被以逃漏稅名義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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