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指出在關稅法第96條修正過程中,在立法院民進黨團縱放之下,黃偉哲也是修法提案聯署人,讓大創違法進口所獲貨價3億5千萬不須追繳。(圖/蘇煥智提供)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台南市長候選人蘇煥智指控,大創公司非法輸入貨品遭關務署處分,但是立法院今年通過關稅法修正後,大創的案子已經過了處分追溯期,關務署澄清,海關向大創追繳貨價3.5億元,且是於法有據。
蘇煥智今(16)日開記者會,並且表示大創公司在2015年~2016年之間非法輸入貨品,今年立法院修正關稅法,海關責令今進口人限期辦理退運,以及沒入保證金和追繳貨價的處分期,已經從貨品放行的5年,改為1年內。所以關務署對大創非法輸入的貨品,已經不能作退運貨品或追繳貨價的處分。
關務署日前仍對大創發出201份處分書,要求大創將完稅價格的3.5億元商品退運,已經售出的則追繳貨價。
蘇煥智質疑,立法院修正的關稅法,是民進黨縱放,而另一個台南市市長候選人,民進黨籍的黃偉哲是關稅法修法的提案連署人,讓大創違法進口的3.5億元貨價不用追繳。
關務署表示,海關對大創公司的追繳或價處分,不屬於行政罰的範疇,並不適用從新、從輕原則,且海關責令進口人限期改為1年內,是針對關稅法修正後的進口貨品才適用,所以對於大創追繳貨價「於法有據」,蘇煥智應是對法令有所誤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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