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大陸商務部今(28)日公布,決定對原產於台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進行反傾銷稅的課徵,其中台塑的相關產品將被課徵6%的反傾銷稅。(圖/ETtoday新聞雲資料照)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中國大陸商務部今(28)日公布,決定對原產於台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進行反傾銷稅的課徵。據了解,台塑(1301)的相關產品將被課徵6%的反傾銷稅,其他台灣企業的稅率則為56.1%。
據中國大陸商務部所公布的資訊,該調查是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傾銷條例》進行調查,調查機關的最終裁定為,原產於台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存在傾銷,中國大陸正丁醇產業受到實質損害,而且傾銷與實質損害之間存在因果關係。因此,從2018 年 12 月 29 日起,將對原產於台灣地區、馬來西亞和美國的進口正丁醇徵收反傾銷稅。
據了解,台塑(1301)的相關產品將被課徵6%的反傾銷稅,其他台灣企業的稅率則為56.1%。而美國方面,歐季亞公司( OXEA CORPORATION )的稅率為52.2%,伊士曼化學公司( Eastman Chemical Company )等其他美國企業的稅率則為139. 3%。馬來西亞方面,除了國油石化衍生公司( PETRONAS CHEMICALS DERIVATIVES SDN BHD )的稅率為12.7% ,其餘的馬來西亞公司稅率為26.7%。
至於反傾銷稅將會課徵多久,中國大陸商務部表示,實施期間將為自2018 年12 月29 日起的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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