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1/12/1917:14:12
發言人 郭厚基 發言人職稱 網路事業部營運長 發言人電話 (02)8511-0555#135
主旨 : 代子公司泰偉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公告向關係人取得土地
符合條款第20款
事實發生日101/12/19
說明
1.標的物之名稱及性質(如坐落台中市北區XX段XX小段土地):
坐落金門縣金湖鎮士校段84-2地號及金湖鎮士校段85-1地號土地
2.事實發生日:101/12/19~101/12/19
3.交易數量(如XX平方公尺,折合XX坪)、每單位價格及交易總金額:
交易數量:1,257.96平方公尺,折合380.5329坪
每單位單價:每坪新台幣11,300元
交易總金額:新台幣4,300,000元
4.交易相對人及其與公司之關係(交易相對人如屬自然人,且非公司之關
係人者,得免揭露其姓名):
交易相對人為楊南平先生,為本公司之董事長
5.交易相對人為實質關係人者,並應公告選定關係人為交易對象之原因及
前次移轉之所有人(含與公司及相對人間相互之關係)、移轉價格及取
得日期:
為加強金門工商綜合區土地之整體開發
楊南平先生於97年6月5日向非關係人取得土地,移轉價格為350萬元
6.交易標的最近五年內所有權人曾為公司之實質關係人者,尚應公告關係
人之取得及處分日期、價格及交易當時與公司之關係:
楊南平先生於97年6月5日向非關係人取得土地,移轉價格為350萬元
7.預計處分利益(或損失)(取得資產者不適用)(原遞延者應列表說明
認列情形):
不適用
8.交付或付款條件(含付款期間及金額)、契約限制條款及其他重要約定
事項:
泰偉開發顧問股份有限公司擬以每股10元,增資發行新股430,000股,
計增資金額為4,300,000元,以此作為支付土地之價款,全數由楊南平
先生認購之
9.本次交易之決定方式(如招標、比價或議價)、價格決定之參考依據及
決策單位:
依泛亞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所出具之土地鑑價報告作為買賣價格之
參考依據,並請安永聯合會計師事務所之會計師對於交易條件之合
理性出具意見書,經董事會決議,始進行交易。
10.專業估價者事務所或公司名稱及其估價金額:
泛亞不動產估價師事務所
土地估價金額:新台幣4,414,182元
11.專業估價師姓名:
林金生
12.專業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
不動產估價師開業證書字號(101)北市估字第000183號
13.估價報告是否為限定價格、特定價格或特殊價格:否
14.是否尚未取得估價報告:否
15.尚未取得估價報告之原因:
16.與交易金額比較有重大差異原因及簽證會計師意見:
不適用
17.經紀人及經紀費用:
不適用
18.取得或處分之具體目的或用途:
為加強金門工商綜合區土地之整體開發
19.本次交易表示異議之董事之意見:
不適用
20.本次交易為關係人交易:是
21.董事會通過日期:
民國101年12月19日
22.監察人承認日期:
審計委員會通過日期民國101年12月11日
23.本次交易係向關係人取得不動產:是
24.依「公開發行公司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準則」第十五條規定
評估之價格:3,920,561元
25.依前項評估之價格較交易價格為低者,依同準則第十六條規
定評估之價格:4,414,182元
26.其他敘明事項:
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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