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自行車未來將修法納管。(圖/CFP)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電動自行車的外型、操作與一般機車相似,法規將其列為「慢車」,因此比照自行車不需要考取駕照,成為老年人或學生的代步首選。目前現行法規規定電動自行車時速最高25公里,但部分民眾為提升行車速度改裝電動自行車,時速甚至可達40公里,若是違規闖紅燈又無車牌管理,違規行為若未當場攔查很難確實裁罰。
目前,全台已有33萬輛電動自行車,隨著肇事案件逐年攀升,讓大家開始正視改裝車速、年齡限制及免戴安全帽等安全漏洞。
據警政署統計資料顯示,電動自行車肇事死傷人數逐年攀升,2015年到2017年的死亡人數分別為4人、6人、3人;受傷人數則分別為1526人、1658人、2163人;去(2018)年,電動自行車肇事事故件數從2017年的1508件增為2330件,死亡人數從3人增為10人,受傷人數從2163人增為3292人。
依照現行法規規定,電動自行車最高時速為25公里,但改造風潮盛行,稍微改造就能讓車輛時速超過40公里,但相關法規仍未成熟,成為馬路上「交通死角」。交通部研擬與行政院消保處、消基會、警政署聯合大稽查,首波將針對人車密集的六都進行攔查,後續也會盤點其他重點縣市,只會攔下明顯超速或違規的騎士。
▲電動自行車肇事事故頻傳。(圖/路透社)
交通部表示,改裝電動自行車目前沒明確罰則,但稽查若發現違規改裝時速超過25公里,可依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十二條,處3600元以上、1萬800元以下罰鍰;電動輔助自行車也可處1200百元至3600元罰鍰。
交通部未來將針對違規部分嚴罰,相關細節仍未定案,正在做草案討論,規劃包含掛牌納管、投保強制險、強制戴安全帽、18歲以上才能騎乘、改裝時速高於25公里,車輛所有人擬罰1200元,不改正者沒入車輛、改裝廠或改裝人擬罰1.2萬元。
根據《東森新聞》報導,針對電動自行車違規裁罰,民眾表示,「影響交通安全的話,我覺得要設置一些處罰。」、「沒辦法達到嚇阻的效果,要再罰多一點。」
交通部研擬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草案規劃如下:
1. 掛牌納管
2. 投保強制險
3. 強制戴安全帽
4. 18歲以上才能騎乘
5. 改裝時速高於25公里,車輛所有人擬罰1200元,不改正者沒入車輛
6. 改裝廠或改裝人擬罰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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