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長林慶隆(左)強調,政策因素是影響國營事業能否發給績效獎金的關鍵(圖/資料照片)。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對於外界一再質疑中油、台電等國營事業虧損連連卻有年終獎金,審計長林慶隆指出,應注意政策因素的考量,國營事業在編預算時,或許沒有盈餘,但在將政策因素納入後,就可能產生盈餘,若經主管機關經濟部核准,便可發給績效獎金;但他也強調,現行制度的確不合理。
林慶隆說,國營事業年終獎金包括考核獎金和績效獎金,國營事業在編預算的時候,可能因為沒有盈餘,僅能編列兩個月的考核獎金,可是當年度終了時,可依照「經濟部所屬事業經營績效獎金實施要點」當中的規定,將政策因素納入考量,若結果顯示,經排除政策因素影響,而能夠產生盈餘時,就可依規定上報經濟部,如獲得核准,就可發給績效獎金。
對於有立委認為,國營事業績效獎金無法受到立法院監督,十分不妥。林慶隆坦言,現行制度的確不合理,所以監察院今年9月才會提案糾正經濟部,如果沒改善,監察院可以彈劾。
經濟部次長梁國新僅強調,經濟部作為國營事業的主管機關,在年終獎金的審議上,多年來都交由審議委員會負責,由於組成成員多為民間專家學者,應可透過比較客觀的標準來進行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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