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山人壽中山分公司。(圖/記者湯興漢攝)
實習記者陳妙津/綜合報導
南山人壽因投資國內股票,未落實停損標準,以致持股客戶損失加大,再加上對匯兌風險監控欠缺,且未有積極改善等6大缺失,被金管會核處新台幣180萬罰鍰,這也是南山人壽在本(4)月第二度遭重罰。
據《中央社》報導,金管會表示,南山人壽投資國內股票,卻未依個股日均量制定持股上限的流動性風險控管指標,結果造成部分投資組合中的個股,在已達停損標準、須執行減碼的情況下,有無法立即處分完成的風險,可見在股票交易工作上,南山人壽證券投資部門主管投資及停損的決策覆核欠妥。
而南山人壽整理國內、外股票交易月檢討報告時,卻不將大額損失或達到停損標準的持股納入檢討中,有礙健全經營。另外,南山人壽也曾在民國106年及107年間,外匯價格變動準備金比例在3個月內2次沖抵下限,但曝險比率卻逐月升高,顯見對匯兌風險監控欠缺,且沒有積極改善舉措,導致鉅額匯兌損失。
▲南山人壽中山分公司。(圖/記者湯興漢攝)
此外,南山人壽外匯管理部為了辦理換匯換利交易(CCS),承接美元利率交換(IRS)避險交易,卻在計算操作績效時,沒有將被避險及避險項目併計,以致績效無法反映真實情形,妨礙健全經營。綜上3件事,金管會依據保險法規,對南山人壽核處新台幣180萬元罰鍰,及5項糾正。
這是南山人壽在4月的第二起重罰。前次是昨(18)日,因片面更改保單契約,導致保戶權益受損而遭核處新台幣600萬罰鍰,連帶高階主管總經理許妙靜、等3人也遭到停職處分,這也是保險業經理人遭停職首例
南山人壽也宣布,原總經理一職由業務通路功能主管、資深副總經理范文偉代理,客戶服務功能主管由理賠部副總經理李淑娟暫代,財務功能主管暨財務長一職讓境界計畫召集人陳潤權代理,主辦會計則由財務功能協理林建良代理。原總經理許妙靜與原財務功能主管暨財務長范嘉玲暫時調往董事長辦公室,而原客戶服務功能主管吳雲嬌則調任流程再造小組。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