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南山人壽早在5月知情員工涉炒股,並要求涉案的葉姓經理人自行離職。(圖/記者湯興漢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金管會保險局主任秘書林耀東提到,南山人壽早在5月就已經知悉葉姓員工利用保戶資金,買股抬轎違規一事,儘管已經先行要求葉姓員工離職,但整件事卻一直拖延到7月份才通報。錯過了及時通報的時間,南山人壽除了盈餘轉增資案的申請出現變數外,也可能遭到金管會祭出新台幣1200萬元罰鍰的重罰。
據《中央社》及《鏡週刊》報導,南山人壽負責台股投資的葉姓經理人,涉嫌自己先買股,再利用Line群組釋放消息給200多名組員上車,最後用南山人壽的資金進場抬轎。南山人壽方面回應,他們5月下旬就已經知道葉姓經理人以保戶資金買股抬轎,甚至早在葉姓經理人剛開始做這件事時,就已經有人向南山人壽高層舉發,公司隨即也在5月底要求葉姓經理人自行離職,同時解散LINE群組。
南山人壽5月就已經得知此事,卻一直拖了2個月,直到7月16日才向金管會通報。林耀東表示,這樣的拖延,是否涉嫌隱匿,「依保險局要求,重大偶發如果沒有『即時通報』,也屬於違反內控規定。而根據保險法規定,違反內控最重可處新台幣1200萬元罰鍰,或可依照保險法149條規定,最重可解除董監事職務,或暫停一定期間執行職務等。」
林耀東也補充,金管會檢查局近期會對南山人壽辦理防制洗錢、打擊資恐以及反武器擴散的專案檢查,未來也會再進一步了解南山人壽有沒有重大違規,屆時看是請公司到會內說明,還是請檢查局去查核,都是可考慮的方法。
除此之外,南山人壽於7月10日向金管會申請盈餘轉增資104億元案,是否會因為這起案件而有所影響,證期局主秘簡宏明回應,「依照規定,盈轉增案需要12個營業日才生效,但詳細部分還是要詢問保險局,畢竟證期局也是今天才剛知道南山人壽案,其中是否涉及地下投顧、炒作等情況,都必須等待調查後才能釐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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