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圖/資料照)
記者吳靜君/台北報導
因應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全球升溫,影響台灣民生經濟及產業,國產署訂定防疫期間國有非公用不動產合法使用人緩繳租金,包含地上權地租、委託經營權利金。
國產署指出,合法使用人如果無法如期繳納,有緩繳租金需求者,今年度按契約約定,包含月、季、半年或每年限繳期限內,應繳納租金尚未繳納或者未繳款期限者,可以展延繳納期限至今年12月底前繳清,期限免計收違約金及延遲利息。
國產署表示,這次因應措施適用國有非估用不動產以出租(逕予出租、標租、放租及其他法律出租)設定地上權、委託經營方式提供民間合法使用案件,預估受惠人數約18萬7000多戶受惠。根據統計,出租方面逕予出租有15.2萬戶,租金有28.02億元;標租有789戶,租金0.93億元;以及放租3.3萬戶,租金1億元,總計29.95億元。另還有地上權案103案件,有1319戶,租金有2.31億元;委託經營399件,租金0.59億元,合計有32.85億元。
國產署表示,因應措施及申請書表在國俺數個分署的網站、公布欄等地點加強宣傳緩收因應措施,使用人如果有緩繳租機的需要,可以填好申請表後以mail、傳真或書面郵寄方式向各國產署各分署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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