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南金總部。(圖/記者吳靜君攝)
記者吳靜君、紀佳妘/台北報導
華南金旗下的華南永昌證因為發行認售權證避險不及,導致最後大虧47億元,華南金董事長張雲鵬今(27)日表示,經理部門的責任已經調查完成,總經理陳錦峰已經調職,下一階段會調查董事會的責任,包含董事長鄭永春、副董事長許元禎的責任。
華南永昌證因為發行認售權證,因為避險不及,虧損了34億元,後續又因避險成本過高,虧損了47億元,虧掉了7年的獲利。財政部與八大公股行庫今日到立法院財政委員會接受質詢,民進黨立委高嘉瑜再度問及有關「華南永昌證虧損案」的議題,質疑華南金將要讓華南永昌證總經理一肩扛下所有的責任。
高嘉瑜更指出,有員工向她爆料,實際上華南永昌證券真正管理者是該公司的副董事長許元禎,甚至許多業務都他都扮演角色,這些人都不需要負責?如果華南金追究到華南永昌證董事長、總經理之責,華南金董事長張雲鵬本身有能力可以處理?
金管會主委顧立雄表示,證交所查核報告出爐,已請華南永昌證陳述意見,至於是否懲處,將會盡快做出一個決定。
根據了解,有關於經理部門的責任,華南金已經調查完成。張雲鵬表示,華南永昌證券的日常業務決策還是在經理部門,所以總經理已經調職,不任主管職了;未來還有下面交易的風險控制和稽核的部門,都會究責。下一階段華南金就會針對董事會權責上進一步了解,這也包含董事長、副董的部分,張雲鵬也承諾會盡快在1個月內完成。
但高嘉瑜質疑,華南金是否有能力可以追究財政部所指派的代表?民股的董事代表?張雲鵬說,就公司治理的角度是可以的,但如果是財政部的代表,還須經財政部的同意。蘇建榮表示,子公司代表是由金控派出的,金控責任追究若有疏失可以報來財政部,財政部可以依據金控調查結果追究責任。
國民黨立委羅明才也質疑,華南金是公股銀與民股共同治理,華南永昌證巨幅虧損,民股都不用擔責任?蘇建榮表示,華南金是採取公、民股共治,所以不論金控、銀行等子公司設副董事長,未來民股派任在公司治理上怎麼進行,可以仔細思考這個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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