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凱基銀行辦理保險經紀人業務有缺失,金管會開罰60萬元。(圖/記者紀佳妘攝)
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金管會辦理一般業務檢查時,發現凱基銀行招攬的保戶,透過辦理保單借款方式購買新保單,且業務員尚未正確填寫保費來源,違反相關法令規定,最後處以60萬元罰鍰。
金管會金檢時發現,凱基銀行在辦理保險經紀人業務,對保戶以保單借款方式購買保單,儘管辦理保單借款和招攬人不是同一人,但業務員卻沒有正確填寫保費來源,違反相關法令規定。
金管會指出,依保險法第167條之2規定,處限期改正,併處60萬元罰鍰。
金管會呼籲,保險業及銀行兼營保險經紀人或保險代理人業務應確實依保險法相關規定辦理,並應強化法令遵循機制,以維護消費者權益及健全公司經營。
金管會提醒,消費者在投保時,應充分了解所購買的保險商品內容以符合本身的需求,避免以貸款、保單借款等方式擴張信用投保保險,以確保自身的權益。
此外,過去客戶申訴及金融檢查發現,銀行兼營保經代業務有不當勸誘客戶以貸款或定期存款解約購買保險商品的消費爭議,金管會於去年10月5日發函規範兼營保經代業務之銀行,對於客戶以貸款或定期存款解約方式購買保險商品,尤其是具高度儲蓄性質或投資型保險商品,應強化相關內控措施及勾稽機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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