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心怡/台北報導
大同(2371)公司經營權之爭風波不斷,公司派今(27)日凌晨透過交易所重大訊息平台向證期局檢舉,並請相關主管機關依法查證三圓建設董事長王光祥實控的羅得、競殿、三雅的資金來源。
大同公司表示,依上市上櫃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19條,上市上櫃公司應隨時掌握持有股份比例較大以及可以實際控制公司的主要股東,及主要股東的最終控制者名單。所以本公司央請相關主管機關立即依法查證,王光祥實控的羅得、競殿、三雅的資金來源。
大同公司引述媒體報導指出,根據王光祥的申報資料,2次申報取得大同股票時間點分別是2017年5月及10月,但自有資金是來自於何處,申報時並未說明,僅附上旗下3家投資公司羅得、競殿及三雅的資產負債表及綜合損益表,讓人摸不清到底王光祥高達31.4億元的自有資金是來自於何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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