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解釋罷韓投票日薪資算法。(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高雄市長韓國瑜罷免選舉將在6月6日進行投票,勞動部今(29)日表示,根據勞動基準法規定投票日當天為放假日,雇主必須要依法給有投票權的勞工放假一天,若違法規定將依法處以新台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
勞動部勞動條件及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說明,根據勞基法第37條第1項,投票日當天雇主必須給讓有投票權勞工去投票,不得限制勞工投票權益,不過這次的韓國瑜罷免案僅部分勞工擁有投票權,因此雇主也可要求勞工提出具有投票權相關證明,如投票通知單。
另外,謝倩蒨也說,若是雇主若在投票日當天徵得勞工同意出勤,出勤期間就要給雙倍薪資;若投票日當天原本就休假,雇主就不需要另外給薪或給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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