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呼籲漁工僱主須依法加保勞保避免觸法。(圖/資料照)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保局今(23)日指出,受僱從事漁業生產的漁工,屬勞工保險強制投保對象,漁船船主應為漁工加保,才能維護漁工之權益。
勞保局表示,不論是本國籍或外國籍,也不論人數多寡,都應在漁工到職當日申報參加勞工保險。如果漁船船主未依規定為漁工辦理投保手續,除會被開罰應加保保費4倍罰鍰外,漁工因此所受之損失,也要由漁船船主負責賠償。
勞保局納保組組長黃錦儀說,根據統計,我國外籍漁工1.2萬人中的納保率,僅有5成左右,因此,今年下半年將會赴漁業分布較多的宜蘭、澎湖、屏東、新北等4縣市展開說明會,也會跟區漁會、海巡署合作宣導,並進行查處。
勞保局強調,漁工在海上作業可能會面臨較大風險,加保勞工保險,在遭遇保險事故時,可妥善照顧被保險人本人或其遺屬經濟生活,也可分散雇主職災補償風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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