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3/2519:35:17
發言人 曾錦堂 發言人職稱 財務副總裁 發言人電話 04-23590811
主旨 : 公告本公司董事會決議召開股東會事宜
符合條款第17款
事實發生日102/03/25
說明
1.董事會決議日期:102/03/25
2.股東會召開日期:102/06/11
3.股東會召開地點:台中世貿中心(台中市西屯區天保街60號)
4.召集事由:
(1)報告事項:
A.2012年度營業報告。
B.監察人查核2012年度決算表冊報告。
C.本公司首次採用國際財務報導準則可分配盈餘之調整情形及
特別盈餘公積提列數額報告。
(2)承認及討論事項:
A.承認2012年度營業報告書、財務報表及合併財務表案。
B.承認2012年度盈餘分配案。
C.討論盈餘轉增資發行新股案。
D.討論修訂「資金貸與他人作業程序」案。
E.討論修訂「背書保證作業程序」案。
F.討論修訂「取得或處分資產處理程序」案。
G.討論修訂「股東會議事規則」案。
(3)選舉事項:
改選第十七屆董事、監察人案。
(4)其他議案:
討論解除新任董事競業禁止之限制案。
(5)臨時動議:
5.停止過戶起始日期:102/04/13
6.停止過戶截止日期:102/06/11
7.其他應敘明事項:
(1)依公司法第172條之1規定,公司受理股東提案權之期間為102年4月8日至
. 4月17日止,受理提案地點為本公司。公司審議股東提案權期間為102年4月18日至4月
. 27日止。如有股東逾越公告受理提案期間提出者,即不列入股東常會議案,
. 毋庸再送董事會審查。
(2)本次股東常會擬不採行股東通訊投票制。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