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今日開罰玉山、台中銀行理專盜領案。(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玉山金 (2884-TW) 旗下玉山銀行理專盜領案,金管會今 (24)日做出裁處。金管會指出,玉山銀行因違反銀行法第45條之1第1項規定,及有礙健全經營之虞,核處玉山銀行罰鍰新臺幣2,000萬元,並命令該行停止財富管理事處資深張副總經理,及個人金融事業處陳執行長職務3個月。
針對同樣也傳出理專盜領的台中銀行,罰鍰400萬元。
金管會主委黃天牧也親上火線,針對玉山理專盜領上半年就發生,卻到今日才處理做完整說明。
黃天牧指出,在過程中,各局處提出不同的重要意見,金管會也覺得理專盜領不斷發生,在裁處上應該要有全面性思考,除了罰款,對督導人員責任也要釐清,因認為事有因果,所以進行約詢、做紀錄,違失情節作通盤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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