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大獨立董事黃福雄。(圖/記者姚惠茹攝)
記者姚惠茹/台北報導
永大(1507)經營權之爭再起,今(21)日獨立董事黃福雄召開記者會說明,已經向證券主管機關與永大正式遞件,預計將在明年2月8日召開股東臨時會,提案解任陳世洋的獨立董事資格,而陳世洋隨後得知訊息後,強調不排除是大股東日立想要啟動對永大第二次公開收購,並對此深表遺憾。
黃福雄表示,陳世洋擔任永大第18屆獨立董事期間杯葛董事會決議,卻在擔任第19屆獨立董事一改過往立場,附和及背書經理階層的意見,有失獨立性及專業性,並逾越審計委員會職權,執意作成股利配發建議案,附和公司主事者的意見,違反獨立董事權責。
▲永大獨立董事黃福雄。(圖/記者姚惠茹攝)
黃福雄指出,陳世洋對經營階層所提的「經理人及專業主管等薪酬修訂案」未積極督促,甚至照單全收,顯見未盡獨立董事應盡的職責,並在第18屆任期中,無端指控特定董事及獨立董事立場,恣意召集108年第1次股東臨事會改選全體董事,執意妨礙特定股東參與,致改選結果無法反映正確且即時的股東意向。
黃福雄強調,有鑒於109年度財務報表及股利分配案的審核時程即屆,為避免歷史重演,因此考量會計年度作業的流程,身為獨立董事召集110年第1次股東臨時會,期望由全體股東決議是否解任陳世洋獨立董事資格,以維護全體股東利益。
▲永大獨立董事陳世洋。(圖/記者姚惠茹攝)
陳世洋隨後得知訊息後表示,對於獨董黃福雄將召開股臨會提案解任獨立董事資格一事,深感驚訝與遺憾,並說明做成配發108度股利建議案,主要是考量永大現金流量,並做現金壓力測試,當時大股東日立在股東常會時也有投贊成票。
陳世洋指出,如果日立擬再次公開收購,所以為預先排除障礙,而須先行解任自己的獨董職務,以避免自己再次以獨董身份,透過專業知識攻撃收購價格偏低,這樣的行為在商戰上能夠了解,但仍請日立考量全體股東利益,切勿低價收購,以維護國際性大公司的風範。
陳世洋強調,自己今年擔任獨董職務期間,已經替永大節稅規模達到約新台幣1000萬元,而且第19屆董事會的經營團隊績效卓著,有目共睹,今年第3季在中國大陸的業務已經轉虧為盈,全年可望小幅獲利,整體公司營運看佳。
永大10月中旬公告,日立製作所在10月5日~10月13日止,透過公開市場買入取得永大4253.7萬股,持股總額達到1億9310萬5100股,而日立製作所10月15日公告,本身加上全資子公司持股,已經持有永大機電股權比重達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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