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保局表示,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今日起可申請緩繳。(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本土疫情持續嚴峻,面對這波疫情來勢洶洶,勞動部今(28)日指出,即起至11月30日止,投保單位可向勞保局申請110年4月至9月份勞、就保保險費及勞工退休金緩繳6個月,且緩繳期間免徵滯納金。
勞保局表示,疫情期間受到影響之投保(提繳)單位及被保險人,自110年5月28日起至110年11月30日止,如符合「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防治及紓困振興特別條例」第9條第3項之規定,由各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認定受影響之產業或事業,及與產業相關之職業工會被保險人,或經各縣(市)政府勞工行政主管機關核准減班休息的投保(提繳)單位,可以向勞保局申請緩繳事宜。
勞保局提醒,投保單位可透過郵寄或傳真向勞保局申請緩繳;職業工會被保險人由職業工會提出申請。辦理緩繳前已經繳納的保費和新制勞工退休金不能改申請緩繳、不能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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