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強調,部分工時生活補貼必須要在4/30當天有加勞就保才行。(圖/記者余弦妙攝)
記者余弦妙/台北報導
勞動部日前針對部分工時勞工提出「生活補貼1萬元」紓困措施,該項措施規定,要在4月30日「當天」有投就業保險者才能請領,這也引發外界批評,不過勞動部也表示,會定在4月30日這天是考量這是在5月中疫情爆發前一個月,這也是經過跨部會討論出來的基準線,主要還是針對「受到疫情影響的勞工為紓困對象」。
勞動部推出的部分工時生活補貼1萬元,自6月28日上路之今已經有超過26萬人申請成功,但勞動部也提到,針對近期所推出的紓困確實也有聽到不少聲音,其中有關部分工時勞工的部分就是勞就保有爭議,舉例來說,雇主並未幫忙保就保、雇主只有在上工當天幫忙投保,下班就退保等多項爭議,但以上這些雇主都未違法。
勞動部說,雖然有部分工時員工是鐘點工,投保確實會發生雇主沒有幫投保一整個月,而是按日投保,但如果是類似於速食店、飲料店、加油站等這類每周排班都有一定時數者,雇主都應該要幫其投保整個月的勞就保。
勞動部也說,雖然目前也有聽到不少外界的聲音在質疑「根本沒有被紓困到」,但勞動部也強調,紓困不等於福利,他的目的是在於要幫助在這波疫情受到影響的人,如果說4月30當天沒有勞就保者,也能去申請衛福部的「擴大急難紓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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