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元少東黃育仁遭菱光科技3大股東質疑花公司的錢「圖個人利益」。(圖/菱光科技提供)
記者陳依旻/台北報導
菱光科技股東會前夕不安靜!主要股東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東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光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聯合發表「公開信」,向董事長黃育仁先生提出5大質疑,並要求載入股東會會議紀錄。
3大股東強調,縱使無法再擔任董監事,仍會繼續就黃育仁於第8屆董事長任內涉嫌之不法情事予以究責,以彰公義,並維護菱光科技及股東之權益。
以東元電機為首的3大股東,致股東公開信質問,菱光科技過去5年主要競爭對手的營收持續成長,但菱光科技卻在4年中,營收減少近10億元,獲利和EPS均一路下滑,今年第1季菱光科技淨利率不到競爭對手的一半;而ROE數字更是連年下滑,不到競爭對手的一半。
而且,菱光科技公司治理更是位居後段班;黃育仁頻頻要求其他公司改革創新,卻不見菱光科技產品的創新?也看不到菱光經營績效改善?如此經營公司的成績,黃育仁先生如何向廣大的菱光股東交待?菱光科技的未來何在?
除了質疑黃育仁經營菱光科技的能力,「致股東公開信」中也提到,黃育仁未持有菱光科技及東元電機的股份,卻耗用菱光公司的巨大資源,圖謀自己在東元電機的經營權爭奪,實非正當之舉;再者,菱光為上市公司,黃育仁先生卻一再利用公司經費,圖謀個人私利,進行爭奪東元電機經營權,甚至涉嫌違法支付東元股東會委託書徵求費,枉顧菱光股東權益。
3大股東在公開信中請黃育仁「拿自己的錢出來投資,才是正辦!」
公開信全文如下:
一、東元電機股份有限公司、東安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光元實業股份有限公司指派之董事代表人連昭志董事、余信達董事及林久真監察人「即將於2021/7/9卸任菱光公司董監事職務,任內揭發董事長黃育仁涉嫌背信、違反證券交易法、公司法,刻由金融監督委員會、證券交易所、經濟部及偵查機關調查中。卸任菱光公司董監事後,仍會繼續就黃育仁先生於第八屆董事長任內涉嫌之不法情事予以究責,以彰公義,並維護菱光科技及股東之權利。
二、就菱光股東權益提昇一事,強烈提出質疑和建議,務必要求董事長、董事會和經營團隊,應予正視改善:
1、黃育仁先生個人並未持有菱光公司股份,卻以菱光公司資源,對外號稱代表東元電機創始五大家族,爭奪東元電機公司經營權,此舉明顯以公司資源圖個人利益,實非正當,請黃先生如欲爭取東元公司經營權,應個人自行出資,才是正辦。
2、菱光科技營運績效比同業差;菱光科技過去五年主要競爭對手亞泰的營收年年持續成長,但菱光科技卻節節敗退,短短四年少了近10億元營收,菱光公司引以自豪的「市佔率世界第一」,已經拱手讓人!董事長動用大量公司資源爭奪東元電機的經營權,顯然因此怠忽經營菱光公司,以致,技術、業務都落後同業。
獲利表現更是落後同業且差距年年擴大,2020年菱光EPS 1.5元,亞泰EPS超過5元! 2021年第一季最慘,菱光的淨利4.3%,遠遠落後亞泰的9.1%!連續五年的業績慘敗,黃育仁先生應該致力於菱光公司的經營管理改革,重返世界第一的榮光,並將營業獲利超越同業,才能符合菱光公司股東們的殷殷期待!
3、提升菱光公司的經營,強力建議應該立即由不合理的支出下手:
(1)營業費用>9%,亞泰4.5%。
(2)研發費用每年1億元,亞泰6000萬元;黃育仁先生一向對外宣傳重視創新改革,試問,菱光創新投入資源比同業高,成果為何遠不如人!?
4、公司治理面;菱光科技之治理評鑑向來得分很差,今年更是跌到最後段,呼籲公司可以從最簡單的方式進行加強公司治理,譬如遵守董事會議事辦法規定7日前通知董事合法召開董事會,勿常常藉口緊急事由而臨時召開,影響董事們參與會議執行職務,又,請勿動輒以利益迴避為由,限制董事參與議事的權利,尊重董事,尊重股東,此乃最基本的公司治理要求!
5、近日有關調查菱光公司以1億元的費用,委託元大證券徵求東元電機委託書,黃育仁先生應跟所有股東報告支付1億元,而且去年即預付元大證券約3、4千萬之必要性,與市場行情相較之合理性。支出一億元,接近菱光公司股本8%的資金,鉅額費用支出,對於增進菱光股東權益究竟有何實質效益?主管機關對於任何投資均要求公司應能評估其必要性、合理性和 效益。姑且不論,前已述及,以菱光公司資金,遂行黃育仁先生個人爭取東元電機經營權的不正當性,就支出1億元徵求東元電機委託書,嚴正要求評估對菱光公司股東權益影響的重大性,並防免擴大對菱光公司及股東權益之損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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