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大哥大擬合併台灣之星,NCC將請業者說明如何確保用戶權益。(示意圖/台灣大哥大提供、資料照)
記者陳世昌/台北報導
台灣大哥大擬合併台灣之星,主管電信業的NCC發言人翁柏宗表示,將會依《電信管理法》26條審查申請案,就資源合理分配、消費者權益、市場競爭、產業發展、國家安全等5面向來做審查。
台灣大哥大去年12月30日宣布將以發行新股方式合併台灣之星,台灣大哥大為存續公司。NCC目前掌握的情況預估會在農曆年後收到該申請案,至於何時會有結果則無法預估。
對於業者之間的併購是否會影響消費者權益?翁柏宗強調,NCC不會去介入業者資費方案,審議面向時的重點包括,業者要維護既有台灣之星消費者先前跟台灣之星締約的權益,以及要推出多元資費方案讓消費者可以選擇。
對於台灣大哥大、台灣之星用戶權益如何確保?如果因合併案要解約是否需賠償?這些因合併案可能發生的爭議問題,NCC官員說,都會請台灣大哥大說明如將何處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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