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颱風逼近,職安署呼籲加強工作安全。(圖/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颱風「軒嵐諾」逼近,氣象局今(2)日上午發布海上警報,今明兩天颱風中心最接近台灣陸地,恐發布陸上警報。勞動部職安署呼籲,雇主應多加強勞工的工作安全,並注意7點事項。
勞動部職安署表示,往年颱風來襲,強風豪雨易造成構造物倒塌、邊坡土石滑落、河床溪水暴漲、戶外招牌飛落等災害事故,因此,雇主應注意7點事項,若未依《職業安全衛生法》規定,對施工架、鄰水、邊坡擋土、工地塔吊、營造工程等易發生職災之作業加強各項安全應變措施,因而導致勞工罹災者,將依法查處究辦。
一、有物體飛落及倒、崩塌等危害之營造工程及廣告物:
搭設外牆施工架應加強穩固措施,落實檢查施工架架材是否有損傷、繫牆桿安裝狀況是否鬆弛、基腳是否下沉及滑動;工地圍籬應確保牢固,避免強風掀起;架上張掛帆布或廣告物應暫時拆卸,以免因風壓太大,施工架無法承載而倒塌肇災。
二、 屋頂修繕作業:
在工廠從事屋頂修繕,應使用安全帶並設置安全母索、踏板、安全網或捲揚式防墜器;在潮濕場所使用移動式或攜帶式電動機具,應於連接電路上,設置漏電斷路器。
三、 邊坡擋土及開挖等作業:
應保持安全坡度,對有可能飛落的土石應立即清除或設置擋土支撐等,並派員監視邊坡落石狀況,必要時應即通知人員、機具撤離。
四、 塔吊作業:
塔吊塔柱應加強固定,並停妥吊鉤及伸臂,將旋轉煞車放開,先確認空迴時不會有撞擊、感電等危害,風速每秒10公尺以上時,嚴禁使用塔吊作業。
五、 鄰水、水上作業或有發生土石流之虞地區作業:
應有危險發生時能即時通知作業勞工迅速撤離之通報、撤離及救援等程序。
六、 外送作業:
外送員從事外送時,雇主應採取「安全衛生防護措施」並確認已投保強制責任險、人身傷害險等相關保險、如地方政府因天然災害宣布停止上班期間(如颱風天等),即應停止外送作業。
七、 颱風後作業前檢查:
當颱風過後,應對於施工架、施工構台、模板支撐、露天開挖擋土設施及吊籠等臨時性構造物及設備實施檢點,若工地有淹水情形,應加強用電安全檢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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