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言時間 102/07/1010:35:20
發言人 陳淑寬 發言人職稱 執行副總 發言人電話 87511888
主旨 : 初次上市公司承諾事項後續執行情形(至102年第2季止)
符合條款第49款
事實發生日102/07/10
說明
1.事實發生日:102/07/10
2.公司名稱:亞諾法生技股份有限公司
3.與公司關係(請輸入本公司或子公司):本公司
4.相互持股比例:不適用
5.發生緣由:依據臺灣證券交易所股份有限公司98年11月26日臺證上字第0981704767號
函辦理。
(1)本公司承諾於公開說明書中揭露「最近三年度及申請年度(98)年上半年度業績變化
合理性評估」及「最近三年度及申請年度(98)年上半年度存貨金額變動情形、備抵存貨
跌價呆滯損失提列之合理性暨因應措施評估」。
執行情形:相關內容均已揭露於本公司「現金增資發行新股辦理上市前公開承銷暨股票
初次上市用」之公開說明書,詳公開資訊觀測站(http://newmops.tse.com.tw/)。
(2)本公司總經理Wilber Huang及研發處執行副總張上裕,承諾同意將個人持股總額
提交辦理股票集中保管,並自上市買賣開始日起屆滿一年後始得領回二分之一;其餘
股票部份自上市買賣開始日起屆滿二年後始得全數領回。
執行情形:本公司總經理Wilber Huang及前任研發處執行副總張上裕已依承諾將個人
持股總額提交辦理股票集中保管,並已於上市買賣開始日起屆滿一年領回提交集中保管
股票二分之一,其餘股票自上市買賣開始日起屆滿二年業已全數領回。
(3)本公司承諾同意於嗣後之財務報告上,加強揭露帳列存貨庫齡情形、備抵存貨跌價
呆滯損失提列政策及提列情形。
執行情形:本公司已依承諾自98年第3季起,於財務報告上加強揭露帳列存貨庫齡情形
、備抵存貨跌價呆滯損失提列政策及提列情形。
(4)本公司承諾對本公司及轉投資事業之經銷營運模式有重大改變時,將經董事會決議
通過。
執行情形:本公司及轉投資事業之經銷營運模式未有重大改變;日後本公司及轉投資
事業之經銷營運模式擬有重大改變時,將經董事會決議通過。
6.因應措施:不適用
7.其他應敘明事項:無
以上資料均由各公司依發言當時所屬市場別之規定申報後,由本系統對外公佈,資料如有虛偽不實,均由該公司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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