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少上班族星期六要補班。(圖/Pexels)
記者廖婕妤/台北報導
今年農曆春節連假長達10天,228連假也有4天,兩者皆是因政府機關調整工作日及休息日所形成的結果,因此民眾需要在1/7、2/4、2/18這3個周六補班,不過由於年後是轉職潮,不少人困惑到底要不要補班?以下整理3種情境。
[情境一]
Q:小明2/1向新公司報到,因此對新公司而言,他1/27並沒有彈性放假,2/4是否需要補班?若補班可領加班費嗎?
A:勞動部條平司司長黃維琛解答,公司有沒有實施彈性工時,都已經過勞資會議同意實施,新進同仁就會跟雇主談,若公司依政府機關行事曆上班,小明也同意這樣的出勤模式,2/4就要上班,且並不算加班、無加班費。
[情境二]
Q:小美2/18已補班,但她已確定2/24離職,這樣2/27沒有彈性放假,能不能要求公司補假一天或給加班費?
A:黃維琛指出,同樣是小美已知道也同意公司班表是這樣運作,那2/18就是正常上班,無法申請加班費,當然也無法向公司多要一天假。
[情境三]
Q:小華2/20到職,他2/18沒有補班、2/27仍可彈性放假,公司是否能要求他補班一天?
A:黃維琛說,小華若已經同意班表,2/27就可以按照班表放假,公司不能要求另補班或多扣一天薪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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