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金管會31日宣布,延長接管國華人壽至104年4月30日止,並續委託財團法人保險安定基金(安定基金)擔任接管人,為第五度延長接管期。
金管會表示,為維護保戶權益,穩定金融市場,安定基金已於102年3月30日完成國華人壽除保留資產、保留負債以外的一切資產、負債及營業概括讓與移轉交割,不過仍有以接管人身分,持續就國華人壽未列入標售範圍的保留資產、保留負債依規劃辦理相關評估及處理,以及續行處理包括概括讓與及承受合約所載相關聲明、保證、承諾及其他規範等事項的必要,因此,金管會依保險法規定,對國華人壽接管處分自102年8月4日起延長至104年4月30日止。
國華人壽於98年11月由金管會宣布交由安定基金擔任接管人,期間歷經2次公開標售流標、台灣金控合併失敗,並於101年11月由全球人壽以安定基金賠付883.68億元得標,創政府最高賠付金額。
金管會說,接管期間國華人壽原有股東會、董事、監察人或類似機構的職權依保險法規定應予停止,相關職權由接管人行使。
金管會強調,此次延長接管為進行後續清理事宜的必要程序,並參照金融重建基金處理接管問題銀行的案例,以利接管人了結後續接管事務,於接管期間續行處理國華人壽保留資產、負債及訴訟等相關接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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