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船澄清年初投標輕型巡防艦標案內容。(圖/台船提供)
記者張佩芬/台北報導
台船(2208),針對網路媒體於今(31)日報導台船公司投標海軍「輕型巡防艦」案內容,台船送建造規劃書,每個項目說明的相當詳細與清楚,但都只有一項的說法,與事實並不相符,其中。以本案的主推進動力系統為例,台船公司即提出三種選項,排出優序供機關參考選用,以滿足合約交期與船艦性能。
台船指出,公司自建廠以來已累積近120艘海軍艦艇建造實績。今年年初「輕型巡防艦」標案係參酌過去執行海軍艦艇設計及建造技術經驗,依要求條件全力完成廠商服務建議書參與投標作業。本案未能如預期得標,台船公司尊重評選委員之評選結果。
關於報導所指「台船送來的建造規劃書,每個項目說明的相當詳細與清楚,但都只有一項」,與事實並不相符。台船公司之投標作業均有完整的作業程序,尤其評估海軍造艦案時,為了滿足合約條件與規範要求,從國外技術合作對象、重要裝備輸出許可、裝備製造交貨期程、全案履約主要節點,於投標前均取得正式授權文件,及各種備案選項與整體風險評估,避免造成後續得標後履約爭議或建案延宕,進而影響國防戰力及兵力運用。
以本案的主推進動力系統為例,台船即提出三種選項,排出優序供機關參考選用,以滿足合約交期與船艦性能。
國艦國造為政府確保國防戰力與國防自主的重要政策,同時提升國內整體造船產業的相關技術,台船公司祝福得標船廠取得本標案,並期待得標船廠依據合約決標文件與需求規範,如期如質完成本案,以壯大海軍戰力。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