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權交易所。(圖/資料照)
陳瑩欣/綜合報導
台灣國際碳權交易平台即將於22日上線,碳交所今日宣布遊戲規則。其中買方以本國法人為限,賣方可以是外國或本國法人,交易時間為平日上午9時至下午3時30分,假日與臺灣的銀行業通行假日相同,交易單位為一噸二氧化碳當量,交易貨幣為美元。
賣方於碳交所上架之碳權應符合一定之上架標準,如碳權之核發機構應經碳交所認可、碳權年份(vintage)應為5年內、碳權專案應符合三項以上聯合國永續發展目標(SDGs)等。
為避免炒作和投機行為,落實碳交所協助企業減碳初衷,買方購買碳權後僅能持有、註銷或移轉至買方國際碳權核發機構之帳戶,不得再於碳交所平台轉售。
此外,因首批上架之碳權商品係屬於國際自願性碳權性質,非強制性碳定價下產品,依規定不可抵減歐盟碳邊境調整機制(CBAM);另在我國碳費抵減部分,因氣候變遷因應法相關子法尚在研擬階段,現階段國際自願性碳權主要係供廠商進行產品碳中和、符合國際供應鏈及ESG要求等,亦尚無法用於抵減我國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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