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台北報導
奢侈稅可能改為「分區課徵」。財政部長劉憶如表示,由於各地炒房情況不同,課徵奢侈稅對中南部、東部和離島地區的負面效果遠大於防止炒作,奢侈稅由現行全面開徵改為部分區域開徵,將可納入討論。
根據「奢侈稅條例」規定,持有未滿二年就出售的不動產,須按銷售價格課徵10%至15%奢侈稅。劉憶如接受平面媒體專訪時指出,去年1月討論奢侈稅時,就有人提出分區課稅的概念,因為炒房問題主要出現在某些都會區,有人建議開徵奢侈稅應該分區,也就是部分區域課奢侈稅、部分區域不課;後因外界期待奢侈稅儘快上路,所以先行開徵。
她強調,稅改基本原則就是「公平正義」、「量能課稅」但盡量不要打擊經濟與商業活動;房價高低不是用稅制刻意打壓就可以,這種做法對市場打擾太多,課徵奢侈稅主要目的是「遏止」行為,以符合公平正義理念。
劉憶如說,這次成立財政健全小組,除了賦改會討論過的能源稅、營業稅及資本利得稅等議題,奢侈稅是否由全面開徵改為部分區域開徵,也可納入討論,但可以討論不代表贊成,未來光是討論哪些區域要課徵奢侈稅、哪些區域不用課徵,可能就是一個大工程。
至於現行營業稅率5%是否考量提高至6%或7%?劉憶如表示,營業稅的稅率提高不需修法,但問題並不單純,必須思考營業稅加徵究竟是課到消費者還是生產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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