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交所董事長吳自心。(圖/記者蕭文康攝)
記者蕭文康/台北報導
期交所今表示,考量今年春節假期休市(2月6日至14日)長達9日,為因應國際金融市場於國內期貨市場休市期間可能發生的價格波動,期交所鑒於以往春節假期採行調高保證金的作法有助於市場運作安全確保,將於春節假期,調高股價指數類契約(含客製化小型臺指期貨)、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預計以2月2日之保證金為基礎調高約10%,例如,臺股期貨現行原始保證金167,000將調高至184,000元,調幅約10.2%,屆時期交所將另行公告調整金額,以強化期貨市場之風險承受度,維護市場安全。
期交所指出,預計於2月2日(調整生效日前一日)公告的股價指數類契約、商品類契約、匯率類契約及標的證券為受益憑證之股票類契約保證金調整後金額,實施期間為113年2月5日(春節前最後交易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生效,預計於113年2月15日開紅盤日再視市場狀況公告2月16日一般交易時段結束後起前揭各契約的保證金適用金額。
另提醒交易人注意,春2月5日為期貨集中交易市場農曆春節前最後交易日,當日下午3時開始之盤後交易時段仍將交易至次日上午5時。交易人於2月5日一般交易時段收盤後之未沖銷部位及當日盤後交易時段之新增部位,應以調高後之原始保證金數額計收。交易人應注意保證金調高後,帳戶權益數變化及長假期間未沖銷部位之風險;期貨商對期貨交易人亦應加強注意並落實風險控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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