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斯拉資料照。(圖/記者黃宥寧攝)
記者陳瑩欣/台北報導
電動車專屬保險來了!金管會今(8)日公告,7月1日起「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及其附加條款將會同步實施,而專屬電動車的車險費率計算則在第2季可以揭露。
因應全球氣候變遷與淨零碳排推動,運具電動化成為永續發展之重要指標,電動車亦愈趨普遍,不過產險公會指出,電動車不論是在結構、動能與維修技術均與傳統汽車不同,二者之風險態樣亦不同。
產險公會表示,未來對電動車之損失頻率(事故發生率)、損失幅度(理賠金額)等風險估算,無法依循傳統燃油車的評估方式,推動電動車專屬保險有其必要性。
產險公會指出,我國電動車發展之際,推動電動車專屬保險,使其與非電動車之經驗資料得以區隔觀察,並據以分析評估符合電動車之風險,及累積新型態風險之統計經驗,可分別就電動車與非電動車之風險提供合理對價及更周延的保障,公平對待不同風險之車種。
金管會表示,「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及其附加條款之重點如下:
一、專屬條款承保電動車因意外事故所致之車輛損失,惟單純電池自燃或爆炸導致之車體損失則屬產品責任範疇,爰承保範圍予以排除,並另提供「車體險電池自燃附加條款」供車主加保。
二、另為提供車主更完整保障,車主可選擇加保「車體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及「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充電期間附加條款」,保障電動車因充電所致車體毀損滅失與賠償責任。
金管會表示,配合「電動車專屬保險參考條款」之核定,已同步修正「自用汽車保險定型化契約範本」排除電動車之適用;另財團法人保險事業發展中心刻正研擬電動車參考費率,預計於今年第2季完成,以利業者參考適用並推出電動車專屬保險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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