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世聰認為蔡易餘提修證券交易法,是為了從根本解決TDR的法律爭議。(資料照/記者姜國輝攝)
記者高兆麟/綜合報導
立委黃國昌在臉書發文抨擊立委蔡易餘,認為蔡易餘提案修《證券交易法》,是為了替涉及TDR案的鍾文智脫罪,對此財經專家黃世聰在臉書貼文聲援蔡易餘,認為當年蔡易餘質詢金管會官員時,證期局長王詠心的回答的確讓外界認為法律規範不明確,修法才能徹底解決爭議。
黃世聰表示,包括前行政院長陳冲和幾十位法律學者,都曾表示證券交易法確有罪刑法定及法律明確性的問題,建議修法解決,而黃國昌再度以一言堂式的發言,完全無視幾十位法界和財經大老的建議。
黃世聰認為TDR爭議許久,金管會認為76年的財政部第900號公告發布時就已核定TDR並已受證交法所規範,但當時76年國內還沒有發行TDR,TDR直到民國87年才出現,怎麼可能民國76年的900號公告會預知11年後出現的金融商品,質疑這是未來商品未來法令嗎。
蔡易餘之前就提過修法,因為105年間蔡易餘曾就證交法165條之2質詢金管會,根據王詠心當時答詢,TDR是101年才正式納入證交法範圍,法律不朔及既往,101年以前買賣TDR是否可以適用證交法就恐有爭議。
黃世聰認為,法律有缺失就該修法,TDR是不是在核定上有爭議,答案是肯定的,既然法律講求罪刑法定及明確性,就該好好釐清,質疑黃國昌本身是律師怎麼會不知道罪刑法定及法律明確性的兩大原則,卻緊咬個案修法,讓這個爭議一直無限循環下去,完全不是解決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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