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媒體報導,富豪利用海外避稅天堂,造成我國稅損高達3000億元,財政部長張盛和雖然對該數字存疑,不過,他也感謝媒體使得國人重視這件事,為解決該項問題,他表示可以從修法以及加強查緝兩方面來著手。
根據國際調查記者聯盟ICIJ公布公布「境外離岸金融解密資料庫」顯示,台灣境外離岸公司負責人及主要客戶有16745筆資料上榜,公司實體為181家,表列地址有1377筆資料,10年已讓國庫稅收流失3000億元。
財政部今(23)日舉行103年新春記者會,張盛和會中表示,有關富豪利用海外避稅天堂,10年造成國庫稅收損失3000億元的報導,「我們對這個數字存疑」。
不過,他強調,國人利用租稅天堂,透過第三地設立公司的情況很普遍,為防堵這種情況,第一種辦法就是修法,目前所得稅修正草案財委會已經通過了,進入協商階段,該項修法針對CFC海外控股公司以及PEM實際管理處所在台該如何認定,待該項法案通過後,財政部就更有法源可以認定。
除此之外,財政部還可以加強查緝。張盛和說,財政部可以稅捐稽徵法第12條之1實質課稅原則來認定,若企業實際管理處所位於台灣、實際經濟活動也在台灣,財政部當然可以實質查核,將請國稅局加強查核。
賦稅署署長吳自心進一步補充說明,有關3000億元該項數字,是媒體假設過去10年上市公司實際匯回繳稅比例僅3成,剩下的7成由於尚未分配,因此,在目前的稅制下無課稅的問題,且這7成是「永不匯回」,如此才會有每年300億元的稅收損失。
吳自心表示,實際上公司的股利政策有一定的規範,即使海外獲利也會反映在財報上適度表達,我不敢說它會全部很正確的表達,但若照該媒體的假設,沒有匯回的,就永遠不會匯回,要該項永不匯回的假定存在才會有每年300億元的稅損。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