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經中心/綜合報導
新北市政府勞工局21日公布101年第1季高科技電子製造業勞動檢查報告,結果檢查25家事業單位,9家有違反勞基法情事,其中宏達電因未置備出勤紀錄,被裁罰5萬元,而雲巖科技公司單月超時達78小時,也被裁罰2萬元。
勞工局長高寶華表示,為避免高科技業者藉責任制之名,要求勞工常態性超時工作或未依法發給加班費,勞工局特別針對高科技電子製造業實施勞動檢查,檢查重點為工時、工資等項目。
他指出,本次檢查發現9家有違規情事,分別是康舒科技、宏星電子、上能科技、偉剛科技、登康科技、宏達電、欣大精密、茂特科技、雲巖科技,違法態樣以「單日工作時數超過12小時或單月加班時數超過46小時」最嚴重,計有3家違規。
其中,雲巖科技公司單月超時達78小時,超時工作最高,其次是登康科技及欣大精密未依法給付加班費、工資低於基本工資,分別被裁罰2萬元。
另外,宏達電未置備出勤紀錄,違反勞基法第30條第5項規定,有相關違法事實前經勞工局裁罰1次在案,故依裁罰基準處以5萬元罰金。
高寶華說,未來還將持續派員複檢,若發現有相同違法情事未改善將加重處罰,避免高科技業廠商淪為血汗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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