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安投顧因以公司資金購置非營業用不動產,董事長梁碧霞遭解職。(圖/翻拍自梁碧霞君安投顧臉書)
記者蔡怡杼╱台北報導
君安投顧因以公司資金購置非營業用不動產,並違規支付董事及監察人酬薪等多項違規情況,不僅遭金管會罰鍰240萬元,董事長梁碧霞也遭解除職務,依規定梁碧霞3年內不能在金融相關領域任職。
金管會指出,君安投顧不僅介紹會員認購股票,並依會員認購股票的股數,收取20萬元的佣金,違反規定,此外,公司還將資金借予股東及員工、違規支付董事及監察人酬勞、支付非員工薪資、旅費、生活費及學費等費用、購置台北及高雄非營業用不動產。
根據金管會調查,君安投顧以「股東往來」名義對董事長梁碧霞最高期間借款10筆、總金額達3500萬元,並違規支付梁碧霞雙親每人5個月,共60萬元的費用。
此外,君安投顧資本額5千萬元,但在台北、高雄購置兩筆超過5千萬元的非營業用不動產,涉嫌炒房,金管會表示,基於金融監理一致性原則,投顧、券商等金融機構不能購置非營業用不動產,因此,處罰緩240萬元,並命令君安投顧解除董事長梁碧霞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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