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濟部長鄧振中樂觀看待新版電價公式在本會期完成審議。(圖/記者林信男攝)
記者林信男/台北報導
立法院朝野協商19日通過新版電價公式,預估最快4月實施,若國際燃料價格維持目前水準,4月電價應可調降。經濟部長鄧振中表示,樂觀看待新版電價公式在本會期完成審議。
立法院朝野協商結論內容顯示,新版電價公式中,合理利潤的投資報酬率設定為3%至5%,在台電累積虧損待彌補期間,投報率上限為5%;累虧不存在時,投報率可降為3%。據台電估計,3%至5%的合理利潤率,約105至174億元。
朝野協商結論也指出,電價每半年調整1次,並設有漲幅上限,半年漲幅不得超過3%,全年累積漲幅不可高於6%;新版電價公式實施2年後,必須對成效加以檢討,再決定是否要繼續施行。
經濟部日前也宣布,將以平均攤退方式,把台電因國際燃料價格下跌,所節省的94億元成本,回饋給全台住宅與小商家用戶,合計共有1,173萬戶可受惠,每戶回饋金額為800元;若新版電價公式確定在4月實施,國人2015上半年的電費負擔,可望大幅減輕。
新版電價公式除規定半年與全年電價漲幅不得超過3%、6%外,也要求在國際燃料價格下跌時,須全額反映在電費上。
▲經濟部長鄧振中(左)、台電董事長黃重球一同向媒體說明新版電價公式內容。(圖/記者林信男攝)
鄧振中說,電價緩漲是為了減輕民眾心理衝擊,所以設定半年不得超過3%、1年不可超過6%的「天花板」,但(能源價格)跌價時,就要充分反映在電費上。
鄧振中認為,新版電價公式在這個會期通過的可能性很高,預計4月就會實施,下次電價調整時間就是10月,依目前國際燃料趨勢來看,「(價格)一定會降!」
鄧振中強調,新版電價公式是最好的方案,雖然實施2年後必須先檢討,再決定是否要繼續施行,但「相信立委們都會正面看待,我相當有把握。」
鄧振中也說,非常感謝朝野立委對新版電價公式的支持,以及立法院長王金平的大力幫忙。
根據新版電價公式規定,應成立「電價費率審議委員會」,每年會召開2次會議,檢討電價合理性,成員人選會由經濟部能源局規劃,相關工作最晚會在3月底前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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