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徐珍翔/台北報導
世界貿易組織(WTO)昨(27)日公告,台灣將開放34個低度開發國家(LDC)服務業入境,包含汽車經紀等業者可在台設立公司、提供服務,從事視覺、表演藝術等領域人士也可來台履行工作合約。對此,經濟部今日表示,是根據WTO第八屆部長會議所作決議開放,此34國皆為WTO會員。
經濟部指出,WTO是台灣加入最主要的國際經貿組織,對國內長期經貿發展相當重要。因此,台灣入會後積極參與WTO相關活動,與各會員密切合作、爭取最大經貿利益;WTO第八屆部長會議作成決議,將協助LDC發展服務業、融入全球貿易市場,盼藉此提昇其生活水準。
至於開放內容,主要是依據LDC各國在去(2014)年7月所提出的「服務業優惠待遇需求清單」,其中,包含開放LDC的旅行社,或者像是律師等專業人士前往各會員國設立公司、提供服務。值得一提的是,34國中,布吉納法索、索羅門群島及海地也是台灣的邦交國,經濟部表示,基於支持WTO多邊貿易體系發展,並履行國際社會責任,才決定在不衝擊國內相關產業前提下,開放LDC服務業來台。
據悉,所謂LDC,依據聯合國認定標準,是指連續3年,每年人均所得在1,000美元以下的國家,此次開放的34國,分別為馬達加斯加、安哥拉、馬拉威、孟加拉、馬利、貝南、茅利塔尼亞、莫三比克、布吉納法索、緬甸、浦隆地、尼泊爾、柬埔寨、尼日、中非共和國、盧安達、查德、塞內加爾、剛果、獅子山、吉布地、索羅門群島、甘比亞、幾內亞、多哥、幾內亞比索、海地、烏干達、坦尚尼亞、寮國、賴索托、葉門、尚比亞、萬那杜。
開放的行業則有視聽、經紀商、批發交易(含汽車、汽車零配件,以及機車、雪車與其相關零配件)、車用燃料零售、貨物運輸、航空器租賃等;LDC專業人士來台履行工作合約則包含出版(不含有聲出版)、未附操作員之租賃、建築物清理、包裝、複製、翻譯、倉儲、廣告、餐廳、攝影、電話答復、郵寄名單編輯及郵寄服務、視覺及表演藝術等業別。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