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鋼鐵業示意圖。(圖/本報資料照)
記者徐珍翔/台北報導
財政部關務署今(22)日表示,即日起將展開「鍍鋅鋼品」及「碳鋼鋼板」兩項進口產品的反傾銷調查,前者將鎖定中國大陸、韓國,後者鎖定巴西、中國大陸、印度、印尼、韓國及烏克蘭等6國;經濟部將在4月2日前回覆「初步產業損害調查認定」結果,初判最快於6月11日以前出爐,預計9月29日前可完成終判。
關務署指出,中國鋼鐵、燁輝、裕鐵、盛餘、中鴻、新建工業等6家業者在今(2016)年初共同提出申請,針對中國大陸、韓國所產製的「鍍鋅鋼品」提出課徵反傾銷稅、臨時課徵反傾銷稅,以及回溯課徵反傾銷稅等申請,相關產品被廣泛用於建材、運輸工業、農業設備、資訊設備、家電等領域,經財政部關稅稅率委員會審議後,認定已達可合理懷疑損害我國產業的程度,因此今天對外公告,即日起將展開調查。
至於中鋼對巴西、中國大陸、印度、印尼、韓國及烏克蘭等6國所產製「碳鋼鋼板」所提出課徵反傾銷稅、臨時課徵反傾銷稅,以及回溯課徵反傾銷稅一案,該產品多用於造船、鋼結構、壓力容器、中高碳類鋼板等,同樣被認定為可合理懷疑損害我國產業的程度,也於今日對外公告即日起展開調查。
▲產品進口示意圖。(圖/記者徐文彬攝)
公告內容顯示,中國大陸、韓國在我國進口鍍鋅鋼品市占率分別為69.33%及4.93%,前者傾銷差率為37.08%,後者的熱浸鍍鋅傾銷差率則高達64.02%,電鍍鋅也有38.62%;在碳鋼鋼板進口產品方面,巴西、中國大陸、印度、印尼、韓國及烏克蘭市占率分別為6.17%、19.91%、13.32%、12.01%、28.22%、6.18%,傾銷差率依序為61.94%、22.65%、27.62%、16.51%、51.12%及14.58%。
關務署副署長謝鈴媛進一步解釋,「傾銷差率」計算方式是以該產品在「涉案國當地的售價」減去「台灣進口價格」,最後除以CIF價格(進口價加上保險費、運費),舉例來說,若同樣單位的產品在中國售價為100元,賣給台灣卻只要50元,傾銷差率將接近100%,此時,除原稅率外,我國將對中國加課傾銷差率。
謝鈴媛透露,其實中鋼已兩度提出反傾銷稅,經濟部調查結果皆認定「沒對產業造成實質損害」,主要原因是個別業者蒐集市場資訊有一定難度,申請書中所試算傾銷差率往往與官方版本不同,不過,由於「碳鋼鋼板」自2011年開始,進口比重逐年上升,因此最終結果也可能會發生變化;鍍鋅鋼品則是首次有業者對上述涉案國提出反傾銷申請。
值得一提的還有,相關產品在中國大陸售價的認定方式有別於一般國家,謝鈴媛說,由於中國大陸被認定為非市場經濟國家,因此不會承認當地售價,必須以涉案產品製造能力、經濟結構相當的國家替代,初步考慮韓國及印度,「若其他業者有更好建議,也都歡迎提出。」兩案初判結果最快於6月11日以前出爐,預計9月29日前可完成終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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