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道存欠稅1.2億元,遭新北地院裁定管收後,2小時內火速籌到錢。(圖/東森新聞資料照)
記者周康玉/台北報導
財委會今天審查稅捐稽徵法修正案,將欠稅金額下限從50萬元以上調高到1000萬元以上,將追稅火力集中在欠稅大戶,財委會也順利通過政院版本,將對千萬以上欠稅大戶追稅延長5年,將明年3月到期的追稅期限再延5年到2022年3月。
財政部日前提出稅捐稽徵法第23條修正草案,將欠稅金額達1000萬以上等三項重大欠稅案件,延長五年執行期,今日立院初審過關,但也有立委提出質疑,用1000萬這種來「一刀切」的劃分法,基礎何在?也擔心在明年3月生效前的這段空窗期,規避這1000萬的門檻。
根據財政部統計,目前欠稅金額一共272億,將追稅的金額拉高到1000萬後,欠稅總金額減少到253.67億元,有372個欠稅戶,但這金額仍占欠稅總金額的93.03%。
雖然此案初審過關,立委陳賴素美提出,用1000萬當作追稅門檻式等於是抓大放小,但對於剩下70%的1000萬以下欠稅戶,不就算是一種特赦嗎?更以「勿以惡小而為之」來比喻對1000萬以下欠稅戶等於是放牛吃草。
立委余宛如也表示,這已經是第三次延長追稅期,應該要檢討如何有效追稅,她建議,「欠稅拘提和管收處分最有效,「用這兩方法欠稅大戶馬上就吐錢出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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